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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块链信息服务管理规定》重点解读 互联网信息服务视角

《区块链信息服务管理规定》重点解读 互联网信息服务视角

《区块链信息服务管理规定》(以下简称《规定》)作为我国首部针对区块链信息服务的部门规章,自2019年2月15日施行以来,为区块链技术的健康有序发展提供了明确的监管框架。本文从互联网信息服务的视角,对《规定》的核心要点进行解读,以帮助相关主体准确把握合规要求。

一、明确适用范围与监管对象

《规定》第二条将“区块链信息服务”界定为“基于区块链技术或者系统,通过互联网站、应用程序等形式,向社会公众提供信息服务”。这一定义紧扣“互联网信息服务”本质,将利用区块链技术向公众提供信息内容的行为纳入监管,而不涉足区块链底层技术研发或纯底层技术应用。监管对象包括区块链信息服务提供者(如运营区块链信息服务的平台、网站、APP等)和区块链信息服务使用者(即使用服务的用户)。

二、确立备案管理制度

《规定》第十一条要求区块链信息服务提供者应当在提供服务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通过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区块链信息服务备案管理系统填报服务提供者的名称、服务类别、服务形式、应用领域、服务器地址等信息,履行备案手续。备案而非许可,体现了包容审慎的监管思路,降低了市场准入门槛,同时便于监管部门掌握行业底数。需要注意的是,备案不构成对服务提供者及其服务的认可,也不免除其依法应承担的责任。

三、强化信息内容安全管理义务

作为互联网信息服务的重要一环,《规定》着重强调了信息内容安全。第六条要求区块链信息服务提供者应当落实信息内容安全管理主体责任,建立健全用户注册、信息审核、应急处置、安全防护等管理制度。这意味着提供者需对链上发布的信息进行审核,防止传播法律法规禁止的信息。第八条规定提供者应当对区块链信息服务使用者进行真实身份信息认证,不得为未进行身份认证的用户提供相关服务,这与《网络安全法》第二十四条的网络实名制要求一脉相承。

四、规定信息记录与留存义务

《规定》第十条要求区块链信息服务提供者应当记录区块链信息服务使用者发布的内容和日志信息,并保存不少于六个月。由于区块链具有不可篡改、全程留痕的特性,这一要求在一定程度上可通过技术手段自动实现,但提供者仍需确保记录的真实、完整和可追溯。第十五条要求提供者配合网信部门依法实施的监督检查,并提供必要的技术支持和协助。

五、强调用户权益保护与投诉处理

《规定》第七条要求提供者应当制定并公开管理规则和平台公约,与使用者签订服务协议,明确双方权利义务。第九条要求提供者应当对违反法律法规和服务协议的使用者采取警示、限制功能、关闭账号等处置措施,并保存相关记录。第十三条要求提供者应当设置便捷的投诉举报入口,及时处理公众投诉举报。这些规定体现了对互联网信息服务用户权益的保护,平衡了技术创新与用户保护的关系。

六、其他重点要求

  1. 开发和上线新功能、新应用需进行安全评估。第十四条规定提供者在使用新技术、新功能前,应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安全评估,以防範安全风险。
  1. 落实网络安全等级保护制度。第十条要求提供者应当按照《网络安全法》的规定,落实网络安全等级保护制度,保障系统安全稳定运行。
  1. 处罚措施明确。第二十二条规定,未履行备案义务、未落实信息内容安全管理责任、未进行身份认证、未留存记录的,由网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给予警告;拒不改正或情节严重的,处五千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罚款,并可责令暂停相关业务。

七、合规建议

基于以上解读,区块链信息服务提供者应尽快完成备案,建立完善的信息内容审核、用户实名认证、记录留存、投诉处理等内部管理制度,并定期开展安全评估和合规自查。持续关注监管动态,确保业务模式始终契合互联网信息服务的监管要求。

《规定》将区块链信息服务纳入互联网信息服务监管体系,既强调了安全底线,又为技术创新留出了空间。从业者应当在理解《规定》要义的基础上,积极构建合规体系,共促区块链行业的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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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6-11-03 15:27: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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